【 信息发布时间:2005-06-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如何判定成本价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钡壳坝捎诟鞲鍪┕て笠导际踝氨?、管理水平、劳动生产率等不同,在评标具体操作过程中较难把握,加之现有建筑市场尚不规范完善,造价信息不通畅,如何区别合理低价与成本价,以及评标时如何界定最低成本价成了困扰造价计价定价工作中的一个难题,也成为招投标过程中的“拦路虎”。
按照招投标法,“成本”是指施工企业生产建筑产品的个别成本。在正常情况下,标底价的成本被认为是社会平均成本的体现。而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一般都普遍认为,除了恶意报价,次低价以上的价格低于成本嫌疑的可能性较少。但是,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最低报价一定低于成本价,低于标底或投标算术平均报价的最低施工投标报价,只是显示了价格走低的一种趋势,它往往可能是最优的报价,但不排除也可能是低于成本价格的一种信号。对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标底的投标报价,最重要和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明显”的标准。因此,必须提出相对的量化标准,针对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甑别情况区别对待
——放弃利润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包含利润,可以通过报价书的计算程序了解得到,也可以通过总报价略知一二。国家原来规定的差别利润水平为7%左右,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一般不太可能全额计取,即使全额计取也因受原计划利润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最高不会超过7%,假定全部放弃利润了也就是为零,因此两者之间相差7%左右?;谎灾?,放弃利润的施工投标报价相比标底或加权平均报价,他们之间的差率最多也就是7%左右。
——降低管理费后的投标报价。施工管理费一般占到造价的10%左右。同利润一样,它也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施工企业为了争夺工程合同订单,往往采取降低管理费率的做法。但施工管理费又不同于利润。报价时放弃利润,或不考虑抵冲顶多没有盈利,但还不至于亏本。施工管理费虽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但它是工程实施中的必须花费,仅仅是花费程度不同而已。因此,假定施工管理费只计取5%(实际上已进入费用成本的警戒线),笔者认为这种降幅尚可以接受,那么降低管理费后的投标报价与标底或算术平均报价相比的差率约为5%左右。
——降低工程直接费后的投标报价。工程直接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措施费,是直接用于工程上的费用。在一般情况下,材料费用占到工程直接费的60%-70%左右,其余是人工、机械台班费。施工企业之间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支出差异一般不会很大,因此降低工程直接费主要是在材料上动脑筋。由于市场价格存在着一定的波动和施工企业各自的采购方式、渠道等不同,采购的材料价格会有所不同。但目前建筑材料市场也相对成熟,建材商之间的信息传递很快,他们对施工企业采购建材的竞价一般都有一定的底线,施工企业彼此之间也很了解,特别是建筑安装的大宗材料,除非有特殊情况,平均下来一般上下幅度不会超过5%,如果所有的材料都降低5%,事实上价格的弹性空间已经非常窄小,承包商的亏损风险因素增大。因此,我们假设材料价格或者其他的工程直接费部分可以按正常的市场价格下降3%左右。
严判低于成本标应综合动作
对以上主要费用的分析,可以得出初步结论: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标底的施工投标报价幅度,其区间被认为大约在15%左右。同样,假如最低报价低于标底或算术平均报价15%时,我们应当引起警惕。
以现有体制的条件,判断施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并不是个简单问题。为了推进和完善最低价中标办法的落实和实施,首先,应完善社会消耗量定额标准和企业定额。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定额或多或少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当前,先要建立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消耗量标准。而后,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制订施工企业定额。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根据市场要求自行编制的,反映企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计价定额,其中消耗量部分可以通过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测定,从而确定企业分部分项工程生产要素的消耗量。运用自己的企业定额资料去投标报价,才能表现自己企业施工和管理上的个性特点,增强了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完善现有价格信息系统。最低价中标对价格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较高。目前我国的价格信息系统还很不完善,存在内容不多、准确度不高、信息滞后等问题,还不能适应定价和确定成本的基本要求。因此,应由有关部门牵头,建立一个既能反映市场行情,又能体现宏观发展趋势并在行业范围内有影响、有权威,能真正起到“航标器”的价格信息系统。
第三,加大量化分析,制定界定建筑成本的程序和格式。界定建筑成本,并不是简单对价格和成本进行比较,还应通过加大量化分析和具体的程序以及方法来进行,如同世行、亚行的项目一样,必须有严密的分析和一套严格的程序。当前,首先应该制定一套新的程序和格式并不断进行调整,这种程序和格式的基本要求能反映出:总报价;报价的组成;分部分项价格和综合单价;成本、利润、税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和要素价格以及管理费用等。
第四,重视经济专家在施工评标中的作用。最低价中标的核心问题是价格和成本,甄别价格和成本的合理程度需要有一批真正懂经济的专家来完成。长期以来,施工评标的重点并不在价格和成本上,因此配备的专家以技术性专家为主。既然提倡最低价中标,那就必须以价格和成本为主,也就必然要配备一大批懂经济的专家并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以他们为主进行施工评标的工作。
第五,培训招投标代理人员。招投标代理人员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桥梁”,赋有发挥专业作用的职责。招投标代理人员覆盖面广,只有这些专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了最低价中标的方法和要求,全面推广最低价中标办法才变得有可能。目前招投标专业人员在这方面的整体素质,离实施最低价中标办法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应把培训招投标代理人员作为推广最低价中标办法的重要工作来抓。
李兆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