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2-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造价[2009]6号 关于明确淮安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行为,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标准,根据我市近年来组织对建筑工地现场考评的实际情况,现对原《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淮安市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建办(2006)40号]中“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修订的《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于 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其费率经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登记在《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的相应栏目内。财政、审计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施工企业《计价手册》的相应栏目内核定的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没有经过现场考评的工程只能计取基本费;已经取得省级、市级文明工地证书而未申请现场考评的工程,可凭文明工地证书及相关文件到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可以计取基本费及奖励费。 附:《淮安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 抄送: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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