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党〔2009〕2号
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纵观造价站的实际,决定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造价站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保持和发扬党员的先进性为根本,通过开展党员示范活动,实行党员规范管理和建立健全党员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员示范岗”预期目标 行政更加依法,勤政更加高效,从政更加廉洁;工作作风更加务实,执行规范更加严格,服务基层更加深入,服务群众更加热忱,服务对象更加满意。 三、“党员示范岗”标准 “党员示范岗”必须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在本单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1、思想素质好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具备较强政治鉴别能力和抵御不良思想侵蚀的能力。 2、工作作风好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践行“八荣八耻”,严守纪律,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业务能力好 坚持勤奋学习,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技能。 4、岗位业绩好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实绩显著。能从岗位职责特点出发,带头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5、群众反映好 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以优良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获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四、经研究,在本支部设立两个“党员示范岗”。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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