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开征工地“扬尘费” 南京和徐州列入首批试点城市
【 信息发布时间:2009-07-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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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7月1日起,江苏省率先在全国实行对工地扬尘开征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24元。南京和徐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根据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专门调研,10克泥土经过反复碾轧和气流的带动,至少能污染200平方米的地方,工地扬尘已成为重要污染源。为此,江苏省希望通过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控制扬尘污染。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出台的《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24元。此外,扬尘费根据工地性质有所差别,以一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基数,拆迁工程的扬尘污染最严重,在基数基础上乘以1.6的系数;公路施工工程、市政开挖工程其次,系数为1.2。另外,收费的多少还取决于施工单位控制污染的措施,按照达标程度可以削减相应系数?;繁2棵哦ㄆ诳己?,如果完全达标,可以“零征收”。 (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