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5-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和调控,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常建规(2010)6号]及《关于发布商品混凝土市场预警价的通知》[常建(2010)120号]精神、要求,市造价处结合当前预拌混凝土市场情况,自2010年5月份起首次发布预拌混凝土质量风险市场预警价格。
预拌混凝土质量风险市场预警价是在及时收集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成本费用及周边城市市场交易价格,考虑付款和批量等交易因素后,经分析、整理、综合而成,仅为相关单位进行混凝土购销合同谈判、签订等提供参考,不作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质量风险预警价中包含的内容、组成口径与指导价格一致。
发布预拌混凝土质量风险市场预警价在我省尚属首次。此举旨在提醒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及有关部门关注混凝土价格及其质量,低于质量风险预警价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可能带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为保证工程质量,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