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9-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造价处及时布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省政府第66号令已于2010年8月16日颁布。9月6日盐城市造价处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了该文件,会上陈德清主任布置了我市宣贯的方法和步骤。
一、造价科的全体人员应熟记造价管理方面的有关条款。
二、市场科的全体人员应熟记咨询市场管理的有关条款。
三、对如何组织好各县(市、区)的学习贯彻和咨询企业、建设施工部门的学习宣传工作,陈主任要求尽早出方案、准备稿件,做好层层级级的贯彻工作。
四、宣传报道工作:1、面上的宣传力争在地方党报上全文刊载;2、9月份《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上全文刊载;3、利用我市党报、《建设简讯》、《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报道《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增加社会的知晓度。
陈主任强调,今后我们的工作要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行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淮安市造价处组织学习省政府66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26日正式发布,这项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江苏省的造价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8日下午,市造价处黄主任及时组织造价处全体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学习和贯彻,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造价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今后进一步做好造价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会上黄主任对下一步的造价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重要布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造价管理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制,提高创新意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努力在全省做到各项工作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