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2-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定函(2004)5号
关于2004年江苏省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省辖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和本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执行,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2003年第119号)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办法的通知》,现将本省2004年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5、《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二、继续教育的组织
1、凡在本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2004年的继续教育由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3月上旬起分期集中在南京举办,同时换发中价协统一的继续教育证书。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应协助做好造价师的通知工作。具体事项由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另行通知。
2、凡持有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2004年的继续教育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并将参加学习的编审人员学习内容、学习课时、学习时间、举办单位填入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作为资格年检考核内容之一。
3、各市可不再另行组织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交底培训,社会其他相关人员如需参加上述内容的学习,可与工程造价编审人员继续教育合并举办。
三、继续教育教材
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省定额总站编印的《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培训材料》,各市所需数量请于2月10日前与省造价管理协会预订。
四、师资培训
师资培训2月下旬在南京举办,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望各市做好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规范操作,确保继续教育的质量。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
二00四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