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定(2005)24号
关于批准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等9家
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依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我厅组织对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等9家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准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暂定期1年。
附件:批准的9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抄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附件:批准的9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1、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江苏华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常州市新阳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苏州天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苏州市科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昆山市新波工程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昆山市中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扬州志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