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7-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协(2010)10 号
关于取消南京嘉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等单位会员资格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第十二条和《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一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2009年度,我协会的个别会员由于各种原因,多次催交会费还未交纳。经研究决定,取消南京嘉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会员资格(名单附后),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各市造价协会、省造价总站
取消会员单位资格的名单
1、南京嘉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注销)
2、南京永平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3、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溧阳天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位注销)
6、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