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审南特函〔2010〕61号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关于建立外聘
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江苏、安徽两省范围内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审法发〔2010〕68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国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将在江苏、安徽两省范围内建立外聘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将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入库造价师事务所参加相关审计工作。现将入库要求和须知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单位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甲级,且近3年年平均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三)近三年内没有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工程造价管理等部门予以行政处?;蚪氲募锹?;在审计署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与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工作交往中没有出现不良问题;
(四)拟派出的审计人员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在近3年从事过相关专业的审计工作。
二、申请入库单位须知
(一)本次入围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
(二)有意向的单位可以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上索取备选库须知。
(三)入库材料申报。根据入库须知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审计署南京特派办2010至2012年审计项目外聘中介机构备选库申报须知),请于
(四)聘用单位方式。我办将根据审计工作需要,采取摇号的办法,从备选库中选择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选聘。
本通知将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上发布。
附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2010至2012年审计项目外聘中介机构备选库申报须知
审计署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二○一○年
主题词:审计 备选库 函
办内分送:存档(2)。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