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钱宏晨造价员资格的公告
苏建价告(2011)第3号
钱宏晨,男,身份证号320404740601061,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苏060B18109,注册单位无锡百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3月13日因受贿罪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根据《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从判刑之日起注销钱宏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