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2-0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协(2012)04号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8年以来,广大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各工项工作的开展和推动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省造价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加入本协会的我省造价咨询企业。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遵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等行规行约,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名列前茅。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
7、连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按时缴纳省造价管理协会会费。
8、积极参加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各市协会应及时通知本地区的会员单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并负责收集、核实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
2、各市协会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名额分配表(附件一)进行推荐,并将名单、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于2012年3月10日前上报省造价管理协会。
3、省造价管理协会将根据报送的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投诉或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
4、凡被最终评选出的优秀会员由省造价管理协会授予荣誉证书,并可推荐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
四、资料填报
1、参评单位应按规定要求详细填写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附件二)。
2、各参评单位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将通报批评。
联系人:汪莉莉、方志军
联系电话: 025-83722697、83735540
附件一:各市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