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2)188号
关于撤回江苏铁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
2家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的规定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等1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苏建函价(2011)764号)要求,经对14家限期整改企业到期复查,其中12家造价咨询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已符合资质条件;江苏铁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仁和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现予以撤回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