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
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类机构集中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类机构集中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类别
1、工程造价;
2、会计审计。
二、基本条件
1、工程造价机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2、会计审计机构成立并执业3年以上。
三、其他事项
各市中级法院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增补会计审计、工程造价类机构,报名条件不得低于上述基本条件。报名情况详见各市中级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江苏法院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