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价〔2013〕470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注销江苏阳光信达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6家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经核实,江苏阳光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与连云港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并为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中科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靖江市众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正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创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资质过期未延续或企业申请注销,现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并经征询各市和企业意见,给予注销。
附件: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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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6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