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大幅涨价 宜昌工程纠纷增多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9-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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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在省内率先出台调价指导意见及时化解
因各类建材价格大幅上涨引起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纠纷增多,湖北省建设厅近日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以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昨日,宜昌建筑工程造价部门表示,我市已早于省建设部门、率先下发了调整相关建材价格的指导意见,有效地化解了此类合同纠纷。
据介绍,钢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汽油、柴油、沥青以及铜、铝、锌及其制品材料等建筑工程的主要用材价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大幅上涨,涨幅已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省建设部门为此提出的指导意见从8月底开始执行,以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宜昌市建筑工程造价站负责人表示,我市已率先于今年4月发布了《宜昌市造价管理站关于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约定及合同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并从4月起执行。
今年以来,我市钢材、砂石、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较大,是建设、施工单位无法预测的。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出多项指导意见:建议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及建设周期,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与承包人签署施工合同时,不宜将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纳入承包人风险范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因素,不要盲目压低报价;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凡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主要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范围、幅度约定了调整办法的,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幅度的,建议发承包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办理。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宜昌市建筑工程造价站负责人表示,该意见执行以来,我市承、发包双方纠纷大为减少,有效地维护了宜昌建设工程市场的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