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9〕9号
关于转发“关于更新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更新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苏建价函[2019]26号)要求,更新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原名录库将不再启用。现将我市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申报人员以造价咨询企业推荐为主,于2019年10月16日之前以电子文档方式发至1309603947@qq.com,逾期一律视为无效。
二、县级市企业递交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造价处。
三、名录库人员主要用于参与省造价总站以及省辖市、省管县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专业水平、工作作风将代表个人、企业、地方形象,请各有关企业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一九年十月十二号
附件一:关于更新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通知
附件二:执法人员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