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工价〔2020〕3号
关于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吴江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行为,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工价〔2019〕10号),我处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分11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造价管理部门1名成员和随机抽取的2名造价专家库成员组成,共检查了99家在本地执业的咨询企业的200个编标项目,涉及土建、安装、市政、装饰、园林绿化等五个专业。
根据区域交叉的检查原则,从“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企业上报的项目中现场随机抽取,按检查表内容进行具体评价。
受检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总体良好,大部分企业按照清单规范、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进行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大多数咨询单位比较重视。一方面能够按时提供受检资料,另一方面能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按要求对其它单位的受检项目进行审核,参加此次专项检查的各位专家基本都能做到积极配合、认真对待、工作细心、不折不扣地按文件要求完成任务。
二、存在问题
从本次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咨询单位的执业水平和内部管理质量,较往年均有所提高,但也有个别单位尚需改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清单规范执行方面
项目特征描述:弃土运距描述为自行考虑;未注明是否为商品砼;风管型号规格描述不全面;保温隔热墙面清单特征描述不全面,“网格布、抹面砂浆”未描述;送桩深度未描述;成品卫生间隔断、阀门、风口、挡烟垂壁材质未描述;电气配管配置形式(明配、暗配、吊顶内敷设等形式)未描述;需描述金属管道壁厚的未描述;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指定材料唯一品牌等。
随意更改计量单位:垂直运输费清单计量单位更改为“项”;管井降水更改计量单位为“套”;管井安拆与使用更改为“项”;不锈钢通风管道计量单位改为“m”。
未按规范要求列项:钢筋铁马未按清单规定分列;管井降水与成井未按清单规范分开列清单;“水泥砂浆楼地面”清单项,包含过滤层、排水板等均合并在内,未按清单规范规定分开列项;“屋面刚性层”清单中,找平层应按清单规范另列项,不应含在屋面刚性层清单中;楼(地)面涂膜防水,清单规范中应不含找平层,而清单中描述包含;塔吊基础计入垂直运输清单,但清单特征未描述;电缆头、阀门保温、管道支架刷油刷漆等未按规范另列清单。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组价内容不一致:项目特征描述为螺纹连接,定额套用热熔连接;穿楼板套管中描述含堵漏材料,定额中未套?。凰淝宓ブ忻枋龊鬃?,定额未套取;电气配管项目特征描述为明配,实际套用暗配定额;项目特征描述为法兰阀门实际套用螺纹阀门等。
另外还存在未严格按招标图来编制招标控制价,造成清单缺项漏项较多,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不符等问题。
2、计价定额执行方面
组价时套用子目错误,如屋面无分隔缝找平层未执行地面找平层定额;地下室外墙50厚XPS板保护层定额套用11-39有误;铁马定额未按定额计价规定计取;组价时套用子目未按规定调整,如砂浆标号、砼强度等级取定与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静力压桩中电焊接桩桩长超过12m的机械及人工已包含在打桩机械中,未扣除;电焊接桩采用螺栓接桩,未扣除定额中的电焊机、型钢等;未扣除灰土定额子目中的土源费;钢板桩按租赁使用计算未扣除摊销量;垂直运输费,使用泵送商品砼,台班数量未换算;铜芯电缆头、消火栓箱带自救卷盘定额未按计价规定乘以换算系数;生活给水管冲洗消毒未计取等类似问题。
3、价格取定方面
招标控制价中未指定品牌的材料未按指导价计入;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个别定价偏高;一些项目的询价资料未归入咨询档案;有些次要价格未按编标时价格进行调整,如水、电、燃油、机械用人工等;指导价采用的月份与出具报告期的时间不一致;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材料价格与询价单不一致;各单位工程材料价格未统一等问题。
4、费用定额执行方面
塔吊进退场费中管理费、利润多计;地上建筑多计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打拔钢板桩按建筑工程或制作兼打桩取费;土方超过5000m3未按大型土石方计??;高层建筑增加费漏计;措施费费率未按规定计?。还こ汤啾鹋卸ù砦?;安装专业中总价措施项目费和规费未按照规定扣除除税设备费取费。
三、落实整改
文溪花苑小区改造工程、苏地2017-WG-16号地块建设住宿餐饮(宾馆)用房项目-非人防给排水工程、书香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昆山花桥强村大厦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较大误差。
昆山国际学校改扩建-3#、4#宿舍楼、食堂、门卫及土建变工程,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DK20120070地块)(B2、C1、C2、C3、C4)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昆山新昆生物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恒源紫芸四期13#、15#~17#楼及地下室(含地下人防)工程,化验大楼建设工程,相城实验中学二期工程,周市镇茂源路、惠安路改造工程,太仓市城厢镇南郊安置房二期综合项目智能化工程,苏地2017-WG-23号地块变电工程、电缆线路工程,周庄镇淀南路(西泾溇桥—淀南桥段)改造工程,苏州市吴中区长桥人民医院工程,以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率虽不大,但存在较多问题。
针对以上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偏差较大和问题较多的企业,我处将另行发出整改单,整改企业应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所涉企业应及时上报整改报告,我处将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对于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点名通报,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规范。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次通报所列出的问题,认真对照、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各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及国家、省、市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执行,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做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复核工作。
2、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各咨询单位的质量控制不能依赖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将三级复核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制,将咨询质量与分配制度挂钩,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强咨询档案管理,归档要及时,资料须有效完整。
今后,我处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质量检查,各造价咨询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次检查情况除进行通报外,还将作为咨询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今后选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