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
苏工价协[2020] 4号
关于收取2020年度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的精神,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在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适当减轻会员负担的要求,依据《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章程》的规定,经理事会同意,修改2020年度会员单位会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交纳对象:
1、本协会会员单位。
二、会费标准:
1、会长会员单位10000元/年;
2、副会长会员单位8000元/年;
3、常务理事会员单位6000元/年;
5、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三、交纳方法:
会费交纳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请于2020年4月31日前将2020年度会费电汇至我会帐户。
帐户名称: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银行帐号:811200101260044579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苏州南门支行
汇款备注栏请注明2020年度协会会费及单位名称,疫情期间,会费收据由协会统一快递邮寄。
苏州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