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工价〔2020〕8号
关于停止在招标控制价中使用浮动幅度系数的通知
各建设、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原“建材指导价”更名为“建材信息价”?!敖ú男畔⒓邸笔蔷嗟悴杉?、调查、分析、整理后完成的,反映发布期内材料到工地的综合价格(包括采购保管费),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的计价参考。现结合我市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招标控制价应根据现行计价(计算)规范、各专业计价定额和费用定额以及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参考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材信息价”进行编制,不应使用浮动幅度系数进行上调或下浮。
2、取消造价管理部门以往发布的合理浮动幅度系数。
3、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