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3-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行政职权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使依据 | 程序 | 时限 | 承办科室 | 责任 | 联系电话 |
1 |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 | 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1、申请单位领取《江苏省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表》或在淮安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报市造价管理部门,市造价管理部门在受理材料时需验核原件。 3、市造价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初审,并对申请暂定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初审后,报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退回资质申报资料,并说明理由。 4、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省建设厅审批,颁发《工程造价咨询暂定乙级资质证书》 |
5个工作日 | 市场监督科 | 直接责任 | 83658165 |
2 | 造价员、造价工程师变更 | 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 1、申请人提交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市造价管理处。2、市造价管理处按相关规定对报送的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3、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签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4、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 5个工作日 | 市场监督科 | 直接责任 | 83658165 |
3 | 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 | 《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规定》 | 1、登录淮安造价网下载计价争议调解申请表按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2、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工程资料。3、资料齐全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4、特殊疑难问题,组织争议双方或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组织专家委员会讨论或向上一级造价管理部门咨询,10个工作日答复。 | 10个工作日 | 造价管理科 | 主要领导责任 | 83662671 |
4 |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 |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 1、企业填写书面申请报市造价管理处,岗位责任人审核材料是否齐全,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安监站完成现场考评打分。2、安监站出据综合评定结论。3、申请企业携带计价手册办理核定费率。 | 10个工作日 | 造价管理科 | 主要领导责任 | 83662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