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4-0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依法?;そㄉ韪鞣降暮戏ň美?,有利于控制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承发包价格的跟踪监督,保证工程造价编审质量,强化对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盐城市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管理制度,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本手册是对工程承发包价格进行监督、指导和对造价编审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管理及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主要记载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计价行为和工程造价编审人员的编审情况,其内容包括:劳动保险费执行标准、承接工程的类别和取费标准、中标价、结算价(送审价)、审定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编审资格人员等。
二、凡在盐城市行政规划区域内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施工企业),均应申领办理本手册。
三、在我市注册的施工企业都应申领本手册,中标承接工程后企业必须凭中标通知书先到市、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办理中标工程中标价备案登记,再到招标、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否则招标、建管部门不予受理。
四、施工企业申领本手册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手册中相关内容,并向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企业概况》表;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施工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人员资格证书。
五、本手册由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施工企业人员变动和承接工程的实际情况每年核发一次。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更换或资质变更时,应及时到本手册发放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六、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前,应先到市、县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工程类别。
七、施工企业要核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工程主体施工完成前,根据工地所在位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投入、文明施工评定等级等实际情况在手册相应表格中核定。施工企业在工程结算前应携带手册到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类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有关内容登记备案手续。
八、未办理手册的施工企业或未经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工程类别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工程,办理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综合间接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工程结算审核完毕,有关部门应及时在手册中填写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编制人和结算审核人证号和姓名。工程结算后一月内,施工企业应主动办理结算工程价格的登记手续。
九、市、县(市、区)造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管辖区域内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管理,认真推行和实施手册管理制度。手册内容的记载、核定工作由市、县(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十、本手册管理制度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盐城市建设局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