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施工分包及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基本概念,并确立了施工分包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的原则、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的原则。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遣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确立了施工分包合同的备案制度,将分包合同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明确规定了分包工程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分包工程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并对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发布施行,对规范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将会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