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村庄整治等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建设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强发布重点实施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推广应用建设领域新技术、限制禁止使用不适用技术工作,支撑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日前建设部发布了关于编制“建设部‘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建设部“十一五”技术公告》的通知。
通知称,今后重点实施技术领域全称改为“建设部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的全称改为“建设部技术公告”,并同时按照建设事业五年发展规划时间序列编制发布。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编制,应以支撑建设事业重点工作为目标,具体内容应从技术发展与推广应用的角度,提出该技术领域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十一五”期间的技术发展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编制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工作,由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及相关行业学(协)会等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编写工作。
技术公告将把面向全社会征集的提案作为编制的基础。所谓提案就是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建议推广技术、限禁技术的建议案,提案分为新增提案、修订提案、不再列入提案三种类型。
新增提案是指所提技术已达到发布要求,但在《218号技术公告》中尚未列入的提案;修订提案是指在《218号技术公告》中所提技术已经公告,但需修订其中内容的提案;不再列入提案是指在《218号技术公告》中所提技术已经公告,但在拟发布的公告中不需再公告的提案。
本次征集的技术公告提案内容涉及范围可以参考“《建设部“十一五”技术公告》技术分类框架”(以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建设科技”栏目中发布的为准)。超出分类框架范围的提案请同时对分类框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