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最后冲刺——清理拖欠款已完成97.2%
目前,历史旧欠基本得到解决。全国建筑企业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的2003年底前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共1860亿元,截至9月14日,已解决1807.6亿元,占97.2%。天津、上海、北京等22省市的偿付比例已经达到95%以上。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工程款中,已解决694.2亿元,占98.5%。
减少新欠——长效机制初见成效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17个防范新拖欠工程款发生的政策性文件,一些地方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实践证明,防范新欠的机制建设初见成效。
据调查,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明显减少。据对各地上报数据调查汇总,到7月初,共发现未在网上申报的拖欠工程款125.39亿元,目前已解决99.2亿元。随着清欠工作的不断深入,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防止发生新拖欠的长效机制建设正在发挥作用;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下一步任务——抓紧标本兼治,从资金到位抓起
一是旧欠要按目标要求确保完成。清欠要按工程项目落实到位。二是防新欠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定、完善,并下力气推行。三是新欠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今年10月份国务院还将派出10个督察组,对部分地区清欠工作进行检查,各地也要对清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更有针对性地提出巩固成果的措施。
为防止产生新欠,建设部有关部门将建立统计通报制度,加强监管。特别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施工许可申请时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的审查,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办理施工许可,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