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充分发挥引才专项资金作用积极为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2-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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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苏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推动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省委、省政府从2004年开始实施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每年由省财政下拨苏北五市专项资金,用于对引进的发展急需人才进行补助。盐城市在2006年的引才专项资金筛选申报工作中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的现状,注意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明确提出了“三突出”、“四倾斜”的补助思路,即:突出以工兴市战略、突出服务主体经济、突出民营经济发展,注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向企业人才倾斜、向经济发展一线倾斜、向薄弱地区倾斜。既重视外引人才,又注重本籍人才,尤其是对高新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给予适当的倾斜。为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质量,盐城市进一步提高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的补助比重,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上报2名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市开发区、市直必须都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经营管理(技术)人才。
在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媒体、公示栏等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人员对各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专项的调查摸底,建立了台帐,在此基础上筛选确定了上报对象人选,并在单位内进行了公示,确保申报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组织人事部门始终坚持宁缺勿滥、保证效果的原则,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上报的人选,及时进行沟通,提出调整意见。做到多中选好,好中择优,真正把德才表现突出、学历层次高、技术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盐城发展急需的人才遴选出来,作为资金补助对象,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导向作用。
目前,经审核全市共确定报省补助对象53人,其中,博士2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9人、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9人,本科生24人。由于整个筛选申报过程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项工作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市县广大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