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12-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1月19日,记者从建设部举行的新闻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建设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的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从规划、标准、政策、科技等方面全面推进,力促“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围绕完成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将从以下几个领域予以落实:一是新建建筑节能可实现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二是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实现节能1600万吨标准煤;三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与改造,可实现节能1100万吨标准煤;四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100万吨标准煤;五是在建筑中推广绿色照明,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
为了实现上述节能目标,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建设部今年重点加强了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研究工作;三是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四是加强建筑节能法规建设,历时两年研究制定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报送国务院审批,并积极开展相关制度建设;五是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及测评标识制度;六是逐步建立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此外,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推广应用和限制禁用管理体制也在逐步建立。
绿色建筑作为引领建筑技术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为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设部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正式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结束了我国依赖国外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历史。
据建设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在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经严格执行了建筑节能标准。在此基础上,建设部在“十一五”期间还启动了“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100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建设工作,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并且功能完善的节能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