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中的支柱作用,促进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近日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22号)。该《意见》出台必将对重庆建筑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意见》分析了我市建筑业面临的重要历史发展机遇,明确了以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作为引领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总纲,以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体制创新,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行业素质和竞争能力,保持全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行业水平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紧迫性的认识。在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方面,提出了一是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建筑行业发展的活力;要大力推进产权制度,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和发展建筑业,加快行业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努力提升建筑业职工队伍素质,强化对农民工安保和管理,加强劳务基地建设。二是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技术创新机制;要加强科技创新,淘汰限制落后工艺和产品,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着力推动建筑产业升级,实施积极的人才战略。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四是建立对外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要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全面推行工程双向担保制度,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五是加强组织管理,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理顺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建筑业行业协会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面推进和加快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
《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为我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我市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扎实开展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士气和热情,是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摘自 重庆建设 2008.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