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建制中寻“抓手”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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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积极实践项目管理和工程代建制,探索改革经验,取得一定成效。
江苏省建设厅于2005年5月23日向省政府报送《关于推进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请示》,提出“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分离,取消“一次性业主”的建设管理模式,由分散建设改为集中统一代建的建议。2006年4月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一批项目管理试点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代建机构名单的通知》,认定张家港建筑工务处等13家单位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代建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为省第一批项目管理试点企业,培育了工程代建市场,推动了项目管理健康发展。2006年下半年,省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多次讨论、协调、修改了《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最终以三个部门的名义于2006年12月30日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2007年8月,省建设厅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二批项目管理试点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代建机构名单的通知》,拟在全省范围内再认定一批项目管理试点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机构。由于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这些举措成为江苏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抓手”。
政府投资工程长期存在投资效益差,工程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各个基建单位临时成立指挥部或基建办公室,基建人才管理经验不足造成大量人财物浪费等问题。以江苏省的实践经验,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提高了政府资金投资效益,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政府成立专门的集中代建机构。例如张家港市政府在2005年批准成立张家港市建筑工程工务处,为市建设局领导的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0人,2006年12月追加编制15人。张家港工务处代建的政府投资工程由市政府下达计划,发改委批准立项,财政局负责按批准的概预算拨付工程款并监督资金使用,建设局对代建工程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管。张家港工务处自成立以来,共代建项目18个,代建投资近30亿,代建建筑面积超过75万平方米,其中4个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有11个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2006年10月启东市政府批准成立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5人,目前已全面开展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
第二种形式是择优选择项目管理企业代建。南京市城建项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城建隧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早期一直接受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建委下达的项目管理任务,实施政府投资工程的代建。近年来,他们通过投标竞争代建政府投资工程,完成代建项目近60个,完成代建投资近200亿元。目前江苏省正在代建的工程有长约7公里、投资近30亿元的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工程,投资近两亿元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南京汉中门大桥、金陵图书馆新馆、省(市)烟草公司综合楼工程等等。
据悉,江苏省下一步将在省内继续深化项目管理工作。首先是促进市、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务机构或代建中心。江苏省建设厅于2007年11月在张家港市组织召开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现场会。推广张家港、启东、镇江等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的经验。通过现场会,促进一批有条件的市、县加快成立工务处或代建中心,代表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统一管理,实施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的项目不采用代建制。
其次,村镇工程、社会投资项目择优选择项目管理单位组织代建。引导村镇工程、社会投资项目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项目管理单位,实施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项目投资效率和项目建设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拓展经营范围,开展项目管理业务,受业主委托,为业主提供优质的代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