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廉租房建设进入了快车道,这在钢铁业和钢材流通领域引起极大反响。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中央财政加大廉租房建设投入,各地政府也要加大廉租房建设投入,并提出“四条措施”来保证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一是加大廉租房建设投入。二是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三是综合运用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依法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同时,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和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温家宝指出,建设住房保障体系的前提仍是在符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建立集约、节约的住房制度。坚持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给,引导居民适度消费。要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政府主要制定住房规划和政策,搞好土地合理供应、集约利用和管理,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
时下,全国各地闻风而动,制定了廉租房建设规划,“住有所居”,中国式住房保障快速启航了。建设部统计,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还有约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业内人士指出,由于以往将住房问题界定为市场领域,结果截至去年10月底,全国累计只解决了68.1万户。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单纯追求平均数是不够的,应当设法让所有的居民都能享受适当的住房。
国家有关部门对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确定了一个明朗的政策取向:低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廉租房解决;外加经济适用房;中等收入家庭根据各地实际,采取限价商品房和经济租用房的办法解决;高收入家庭主要通过市场解决。
根据安排,今年底前,所有市、县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城市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须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于商品住房价格高位运行和上涨较快的城市,建设部要求在今年批准规划的商品住房建设中,要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努力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限制商品房今年将全面推开,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已经提出相应计划。而经济租赁房试点办法也在福建省的经验基础上,今年一季度在北京推出。为使住房保障目标自上而下落地,建设部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在3月底公布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现在,一些省市的住房建设规划相继公布,并对各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同时跟进奖惩机制,使地方政府有压力和动力,在住房保障方面作出业绩。一些地区明确,廉租房办法就是以提供实物的办法,指导各地的工作,防止偏向扩大走上弯路。另外,在未来的住房保障规章、条例修订中,明确廉租住房是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只有在中小套型住房充分、租金稳定的城市,逐步转向“发放租赁补贴”。
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在全国各城市快速推进,拉动了钢材需要,特别是螺纹钢、线材等建筑钢材的需求,营造了巨大的市场。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1-2月份,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8121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374亿元,增长32.9%。钢材在住宅建设中占一定的比重,时下全钢结构经济适用房也已经问世。据悉,采用全钢结构建设经济适用房,比传统的钢混结构工期缩短三分之一。这标志着钢结构在经济适用房的住宅建设上迈出实质的一步,它对钢铁业和钢材流通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
一些开发商表示将尽量控制成本,不会让钢结构房的建设成本高于传统的钢混结构,尽量不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负担。
一些业内专家提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方向。特别是首个全钢结构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工,这标志着钢结构在住宅建设上的应用迈出实质的一步。
业内人士认为,钢结构在住宅建设上应用,特别是在经济适用房上推广应用,将拉动钢材需求。据统计,钢材在住宅建设的总成本上占1%的比重,若剔除土地成本,钢材约占住宅制造成本的四分之一。近期,业内专家对两栋住宅楼进行用钢量的市场调研,砖混结构住宅楼,每平方米的用钢量约70至80公斤,钢结构住宅,每平方米的用钢量约30公斤。无疑,钢结构经济适用房建设大有用武之地,其前景十分广阔。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建设所消耗的钢结构用钢,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