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是施工企业难得的发展机遇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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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到2007年底,北京、天津和深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至少要完成20%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到2008年采暖期开始前,要完成改造区域内锅炉房、换热站的热计量装置安装;2008年底前,北京、天津和深圳要完成重点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其他省市逐步推广;到2010年底,完成大多数重点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按照建设部建筑节能2010年规划目标的要求,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已经进入节能50%(部分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65%)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在保证使用功能、建筑质量和室内热环境符合小康目标的前提下,把新建房屋建筑的能耗较大幅度地降下来,对原有建筑物有计划地进行节能改造。我国城乡既有建筑达430多亿平方米,目前我国每年房屋建筑面积约10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6亿,公共建筑面积3亿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预计到2010年,我国采暖建筑面积22亿平方米,新增房屋建筑面积40亿平方米,节能施工与改造工程量十分巨大。仅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划,从今年起,新建住宅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将全部按照50%的节能率设计建造,到2010年,全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设计、建造的节能率将达到65%,20%-30%的既有建筑将完成节能改造。
建设部目前正在积极完善建筑节能体制、机制、法制的建设,并准备出台经济激励政策,决定按照不同的建筑,采取相应的经济激励政策。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将采取限制性政策和鼓励性政策并举的方式。凡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今后必须受到政策限制。限制的方式将有很多种:第一,征税;第二,通过行政许可手段不许不达标的建筑投入使用,而对于达到建筑设计标准的,政策上则不限制;第三,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节能建筑,比如说达到节能65%的,国家将予以减税,或给予贷款贴息、国家直接补贴等等激励方式,从而鼓励低能耗或超低能耗以及绿色建筑的发展,以引导今后建筑的发展方向?!笆晃濉逼诩溆ㄔ旖谀苊婊?0亿平方米,其中新建15.12亿平方米,旧建筑5.51亿平方米,将由国家做40个示范工程,完成150个项目。城乡每年新建建筑面积约20亿平方米,其中城镇每年新建建筑面积约9~10亿平方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50%标准或者有条件地区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今后凡财政拨款、财政补助的建筑,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绿色建筑能效测评,从设计到使用一体化管理,我国将逐渐进入建筑“精装修”时代。
无论由谁建造,所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都要率先采用建筑节能的标准和标识。为推进建筑节能,精装修房屋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