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5-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紧紧围绕城市节水宣传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节约用水的集中宣传工作。同时要将集中式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形势和节水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节水技术、管理和事迹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科学用水、一水多用、循环用水,反对浪费用水,节水宣传活动要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社区,形成人人节水、处处节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时要求各地以节水宣传周为契机,将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要明确城市节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把城市节约用水作为节约资源的长期工作来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缺水城市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城市在“十一五”期间要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城乡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实施。沿海和缺水地区应因地制宜地推进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