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情况简报(第六期)
【 信息发布时间:2008-0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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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苏建建[2008]129号)文件精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高学斌率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第一督查小组,于5月16日对镇江市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镇江市建设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抽查了由镇江市京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镇江亚东朴园住宅工程项目。
从督查的情况来,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扎实抓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认真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
一是镇江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5月13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布置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现场立即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全面根治隐患,做到不留后患;要求事故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留情面。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镇江市建设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镇江市建设局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镇江市各辖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指导、实施这次专项督查活动。
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检查行动。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99个,检查起重机械设备125台,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8份;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建筑市场综合检查,共检查46个标段工程,148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开展以来,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在建项目176个,累计建筑面积137.8万平方米,共签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75份,其中责令停工通知单5份。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与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增强监管力度。
四是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镇江市以这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将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纳入日常的监控、监管和整改范围,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监管长效机制。
督查组对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给予了肯定。特别是镇江市建设局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线,以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但当前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从抽查的工程项目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工人不戴安全帽等,要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高学斌局长对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要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负责人,要限制其参加项目投标,要予以一定时限直至终身不给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处罚。三是要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刻剖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普遍规律,从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上找到解决管理工作问题的办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按照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苏建建[2008]129号)文件精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高学斌率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第一督查小组,于5月16日对镇江市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镇江市建设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抽查了由镇江市京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镇江亚东朴园住宅工程项目。
从督查的情况来,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扎实抓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认真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
一是镇江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5月13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布置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现场立即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全面根治隐患,做到不留后患;要求事故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做到不留情面。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镇江市建设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镇江市建设局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镇江市各辖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指导、实施这次专项督查活动。
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检查行动。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99个,检查起重机械设备125台,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8份;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建筑市场综合检查,共检查46个标段工程,148个单体项目,总建筑面积55.6万平方米。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开展以来,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在建项目176个,累计建筑面积137.8万平方米,共签发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75份,其中责令停工通知单5份。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与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有效增强监管力度。
四是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镇江市以这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将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纳入日常的监控、监管和整改范围,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监管长效机制。
督查组对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给予了肯定。特别是镇江市建设局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线,以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但当前镇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从抽查的工程项目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工人不戴安全帽等,要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高学斌局长对镇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要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负责人,要限制其参加项目投标,要予以一定时限直至终身不给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处罚。三是要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刻剖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普遍规律,从事故发生的必然性上找到解决管理工作问题的办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