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近日,市建管处开始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合格的施工现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实行“黄牌”警告制度。
“黄牌”警告制度规定,对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市建管处给与黄牌预警告知。市建管处制作下发的黄色警告牌,企业和项目部要在醒目位置进行悬挂。
施工企业在被黄牌警告期间暂停企业投标活动;项目部被黄牌警告的,立即停工整改,项目经理(建造师)给予不良记录,暂扣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监理企业在被黄牌警告期间,暂停企业承担监理工程任务,外地监理企业三年内不得在阜阳进行监理活动;有关企业、项目部被黄牌警告后仍无动于衷,拒不整改的,市建管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