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席女士告诉记者,1997年,她在朋友的介绍下,买了杨先生的房子。“房子是我花1.1万元买下来的,有60个平方,我们一家三口住,当时双方签了合同,只是没有过户?!毕克?,“杨先生答应我,随便我什么时候过户都可以,我想我都已经住进来了,还有什么问题呢,就把这事耽搁了。一直等到2006年,孩子大了,房子也破旧不堪,已经不适合再住了,我就想把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子。可村里的农房员告诉我,房子不在我的名下,不能拆,必须要先过户?!?/FONT>
于是,席女士找到了杨先生,要求过户??墒?,这时的杨先生却认为当年1.1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席女士亏了?!八滴腋?.1万元就算是房租,等租期到了,就把房子还给他。1.1万元的利息照算?!奔改昀?,席女士和杨先生交涉过多次,可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样。现在,席女士很后悔当时没有与杨先生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今想办却办不了。“这可怎么办???这房子已经很旧了,根本不能住了,又不能拆,1.1万元就这么打水漂了?请你们帮帮忙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席女士着急地说。
帮办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日月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连,张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虽然席女士的房子没有过户,但事实上席女士已经住了十几年,而且双方也签订了合同,席女士可以诉诸于法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帮办记者向席女士介绍了律师的意见。席女士表示,再找杨先生协商解决,如仍然协商不成,只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