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03-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近日开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08年度资质年检。凡在2008年参加资质就位、年检和2008年新审批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在此次年检范围之内,未参加资质就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一律作废,过期不办理资质年检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
本次年检主要以建立诚信经营、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目标,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以检查材料和现场抽查为手段,扶持、晋升诚信经营的骨干企业,淘汰、处理业绩差、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重点是审查企业的开发能力、注册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原定资质标准要求的开发企业,予以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符合上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且经营行为规范的开发企业予以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