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镇政建〔2016〕67 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反映。
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附件请登录市住建局网站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