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5-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近日,市造价处结合省厅下发的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建材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调研,研究和讨论“营改增”后材料指导价发布模式的调整。在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下,市造价处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及时调整材料信息指导价的发布模式,从4月份起在《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将同时发布近3000种建筑材料的含税材料指导价和除税材料指导价,为营改增后的工程计价做好服务。与此同时,市造价处还将在近期举办营改增计价办法调整宣贯会,向建设各方主体宣讲有关计价政策的调整依据和办法,帮助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正确理解,为营改增在我市的顺利实施打下扎实基础。下一步,市造价处还将密切关注营改增执行中所遇问题的收集工作,针对典型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并积极研讨分析,做好相关计价依据的解释和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