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5-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精神,5月6日下午,市造价处在镇江市技培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宣贯会,来自本市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辖市(区)造价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造价协会全体专家约120余人参加了宣贯会。市住建局王宝海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宣贯动员,他强调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筑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做好应对准备;二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调整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三要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动态跟踪,及时化解难点和问题。
通过宣讲,建筑各方主体对于建筑业营改增计价政策的调整及规定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为我市实现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活动的平稳过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