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定[2005]6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希认真遵照执行。
一、在建设厅苏建定[2003]371号、苏建定[2003]372号、苏建定[2003]373号文件通知之前,实行包工包料采用预算原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工程,预算工资单价均按照30.00元/工日进行调整。调整时间按苏建定[2005]65号文件执行。
二、工程使用预算定额(2003年计价表除外)的,其机械台班中工资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定[2005]65号)
二○○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