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6-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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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市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价程序,我市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等)都制订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阶段的评价结果,对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的依据之一。
泰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200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