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月20日上午,我处针对工程标底编制、结算审核过程中普遍存在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并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计价解释、调解等有关文件以及《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6年9月版)。
当前,标底编制以及结算审核中最易产生争议的是暂定价以及变更结算价款的确定。省、市规定是原则上的框框条条,无近似综合单价变更,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很多发包人根本不懂工程造价编制,实际操作有一定的困难。新出台的招标文件解决了这一问题,明确了工程竣工结算时暂定材料价格、暂定金额工程以及变更的调整办法,为统一工程计价口径,减少工程结算扯皮现象提供了参考依据。
下午,我处专门召集了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点负责人联谊会,分析了2006年价格变化因素。同时,要求2007年提前及早做好价格预警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更加贴近市场实际。
姜堰造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