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泰州市建设局根据省建设厅的“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出台文件,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此举将有效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以钢材为首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由于上涨幅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使得建设工程建安成本不断攀升,对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都造成较大影响。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文件对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范围、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不应大于10%),以及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为:根据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计算主要建筑材料差价,当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控制幅度以内,由承包人承?;蚴芤?,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蚴芤?。
今年4月1日前已签订固定价格施工合同,但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如果合同中末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发承包双方应协商一致,可根据文件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