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9-1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提出,要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采取6项措施。
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工期和造价,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加强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抓紧研究起草《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加快编制行业标准文件,改革完善评标方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
三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监督检查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的规划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治理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过程监管,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行为,严格合同管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法规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
五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六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全过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协调组以及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组,将按照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步骤,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重点治理,注重取得实效,加强分类研究和政策指导,保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