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12-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建价[2015]3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取、落实到位,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我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网上申报核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在工程计价中,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二、凡我市市区范围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均由原《江苏省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上核定改为网上申报核定。
三、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到我处办理现场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手续,经我处核定后相关费率应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任意调整;未经我处核定,一律不得随意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网上申报核定步骤如下,具体操作流程指南详见附件。
1.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在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登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核定系统”,填写相关工程信息并上报。
2.打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申请表”,并加盖业主及施工企业单位公章。
3.施工企业携带书面资料至我处办理费率核定手续。
4.我处受理相关资料并在网上核定相关费率,并出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表”,加盖我处公章,其费率即核定完毕。
五、施工企业至我处核定费率时需携带以下书面材料: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1份(由系统打印,加盖业主、施工企业公章)。
2.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原件核对)。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打分表原件1份(如有)。
5.省、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六、凡2016年元月1日之后需办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手续的建设工程均按本通知执行。
联系人:谷琴 联系电话:0513-85093182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