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楼品凤楼网站论坛_全国空降约茶品茶,快餐200一次vx价格范围,炮约软件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各市通知公告 > 镇江

关于统一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及印章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0-02-0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统一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及印章的通知

镇政建[2010]34

 

关于统一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及印章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建设局、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函人[2009]524号文件中有关“省建设工程造价员”和“省建设工程概预算员”实行并轨管理的要求,原持有“概预算员”证书的人员并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系统管理,并轨后无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概预算员,需通过参加全省统一的造价员相应等级的考试且合格后,换发相应等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镇江市(含辖市区)从即日起,凡从事或参与工程概预算、投标报价等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人员,需统一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及印章,原由省建设厅或省建管局核发的“概预算员”岗位培训证书不再使用。

 

 

                   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