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1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关于建筑节能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定于今年11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增强对抓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ǘ┒酱俑鞯匮细裰葱薪ㄖ谀芮恐菩员曜?,落实国家和建设部关于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
?。ㄈ┳芙岣鞯亟ㄖ谀芄ぷ髦械木楹妥龇ǎ笆狈⑾执嬖诘奈侍獠⑻岢龈慕胧?。
二、检查范围
全国26个省、自治区(西藏除外)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1个地级市,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共检查61个城市。
三、检查内容
?。ㄒ唬┦〖逗偷丶兑陨铣鞘薪ㄉ柚鞴懿棵殴岢孤涫倒医ㄖ谀苡泄卣叻ü?、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ǘ?003年以来完成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及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其中,对2005年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地区和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ㄈ┍狈讲膳厍敌胁膳巡固鞍挡埂北洹懊鞑埂钡慕骨榭?,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冬季采暖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实施供热计量工作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ㄒ唬┘觳槭奔洌涸?00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ǘ┳橹绞剑罕敬渭觳楣卜?0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检查3-4个地区。各检查组的行程另行通知。
?。ㄈ┒员狈降厍墓┤忍逯聘母锴榭龅募觳椋牍曳⒏奈绕卟课渭?。
五、有关要求
?。ㄒ唬┣敫鞯厝范ū镜厍邮芗觳榈牡丶冻鞘?,并于11月15日前报我部科技司。电话:010-58934548。
北方地区供热检查联系电话:010-58933058。
?。ǘ└鞒鞘刑峁┦粲诩觳榉段У南钅壳宓ィ杉觳樽樗婊椴?0个项目,其中3个公共建筑项目,7个居住建筑项目;
?。ㄈ┦芗焓『统鞘械慕ㄉ柚鞴懿棵畔蚣觳樽榉直鸹惚ū镜厍岢孤涫倒医ㄖ谀苡泄卣叻ü婕巴平ㄖ谀芄ぷ鞯那榭?,以及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ㄋ模┪私飧鞯亟ㄖ谀芄ぷ髡迩榭觯⒔ㄖ谀芄ぷ骺己嘶∈菘?,我部制定了《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随检查通知一并下发,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填写。
?。ㄎ澹┒砸丫凳┕┤仁辗阎贫雀母锏牡厍?,汇报改革的进度情况;对今年尚未实施改革的地区,提供保证今后收费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提供各地今年实施供热计量的计划,以及完成“十一五”供热计量的计划、目标和实施措施;各地对保障冬季正常供热所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具体保障办法。
六、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ㄒ唬┙ㄉ栊姓鞴懿棵拧1敬握攵越ㄉ栊姓鞴懿棵诺募觳槠婪职床煌蚯筛叩降团判?,对排在前2名(其中,南方地区为排在第1名的)的地区、城市进行表扬,对排在后2名(其中,对南方地区为排在最后1名的)的地区、城市进行通报批评。
?。ǘ┕こ滔钅俊6约觳橹蟹⑾治シ辞恐菩蕴跷牡墓こ滔钅?,下发执法告知书。
附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检查评分表
3、受检工程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